Tuesday, September 9, 2008

[書摘] <明室--攝影札記> by 羅蘭。巴特

網路搜尋時,無意間發現的書摘。
這本大師之作,我幾年前看過,感覺很具震撼力。
對於影像的內在思考,能夠有很多啟發。
雖然思考性較高,造成閱讀停頓,但是往往能夠有所得。

下列書摘均引用自 :賴曉黎的教學網站
04_「文獻討論」版

2
指稱對象緊貼著相片。(16)

4
一張相片可為三種不同做法(或三種情感、三種意向)的客體:操作、承受、觀看。(18)

5
是"我"從不應合我的影像,因為影像才是沉重、不動、頑固的(也正因此,社會要憑藉影像)。(21)

攝影將主體變做客體,變作物體。(22)

面對鏡頭,我同時是:我自以為的我,我希望別人以為的我,攝影師眼中的我,他藉以表現技藝的我。(22~23)

社會將如何處理解讀我的相片,我無從得知;但是當我在這道手術後的產物中發現自己時,看到的事我已完全變成了"像",亦即變成了死亡本身。別人---他人---將我從我自身剝奪而去,殘暴地把我變作物體,任意處置擺佈我。(23)

7
"奇遇"---這一張(照片)碰上了我,那一張沒碰上。(28)

沙特:""報章刊載的相片很可能"對我毫無意義",換言之,我觀看這些相片卻不能為之採取存在的立場。因此,我在相片中看到的人物雖為相片所攝取卻並無存在地位。""(28~29)

9
這些相片都很美,清楚說明了武裝暴動的尊嚴與恐怖,但是在我眼中並不突出,其一致的內容屬於文化層面;若非題材暴烈,它們只是帶有幾分格勒澤式趣味的"戲劇化場面"。(34)

10
這些相片我自然有一般的興趣,有時也受了感動,但這是經由道德政治文化的理性中介所薰陶的情感。我對這些相片的感受屬於普通情感,幾可說是調教出來的。--->知面。(36)

騷擾知面---punctum刺點:有針刺、碰運氣的意思。相片的刺點,便是其中刺痛我(同時謀刺我、刺殺我)的這一危險機遇。(36)

11
我眼中尚可存在的相片,大部份亦僅僅激起一種泛泛的,可說是禮貌上的興趣,但沒有任何刺點….因投注其中的只有知面…只有漫不經心的欲望,廣泛的興趣,一無所得的嗜好。知面即屬於喜歡to like之列,不屬於愛to love。
辨識知面,即註定要迎對攝影者的意圖…必定可以了解,可以在心中思辯,因為(知面所依藉的)文化即是創作者與消費者之間的一種合約。知面是一種教養(知識和禮儀)教我能夠認出操作者,能夠體驗其創作的動機和目的。有點像是我要解讀相片中攝影者的種種迷思。這些迷思顯然是為了(這正是迷思的功用)妥協攝影與社會之間的關係,賦予攝影各種用途。

12
攝影即刻展陳所有「細節」,提供了人種學知識的素材。攝影…提供我成堆零碎事物。我喜愛某些傳記性描述的作家生活點滴,我家這類細節名之為「傳記微素」。攝影之於歷史的關係正如傳記微素之於傳記。

13
(我認為)攝影之所以接近藝術並非由於繪畫,而是經由戲劇。透視畫作、攝影、透景畫幕三者均源於暗箱,皆是關於舞台場景的藝術。攝影更接近於戲劇,乃因兩者間有一獨特的中繼者:死亡。…早期的演員為了扮演死者的角色而與群眾分開…人們雖急欲設想生動的相片(「力求生動」的熱衷態度正是因人們面對死亡感到不安,而採取的迷思式否認態度)攝影卻像原始劇場,亦如活人扮演的靜態畫,在那粉飾僵止的外表之下,我們看到的是死者。

14
所有以「震驚」為原則的(或言藉口更佳)的相片,因為(不同於刺點)攝影的「震驚」與其說是造成創傷,毋寧更是揭露原本安然掩藏的事物。第一類的驚奇是「稀罕」。第二類的驚奇…即重現一個正常人眼所無法掌握之連續動作中的剎那姿勢(…歷史畫作的意志體現)…攝影藉助本身的瞬間動作,可以在一快速場面中固定決定性時刻。第三類的驚奇是壯舉,即技術上的偉大成就。第四類驚奇是攝影者玩弄的技巧。第五類的驚奇是匠心獨具的奇想。
所有這些驚奇效果皆遵守挑戰的原則…必須對一切可能性…和有趣的一班定義挑戰。起初攝影為了驚人而拍攝受人注目的事物,然而不久,便有了著名的相反現象,宣稱東西拍成了相片便是引人注目的。

15
所有相片皆是偶然的(也因此而無意義),攝影只好戴上假面以製造意義(朝向普遍性)。假面…用來指人的面目之為社會和歷史塑造出來的產物。假面,即是意義,因為這假面是絕對純粹的。偉大的肖像家亦是偉大的迷思創造者。
太強的相片馬上便會被轉移注意,好讓人們以美學觀點,而不以政治觀點來消受。若想領悟面孔政治上或道德上的意義,豈不是得採用一種偏離的角度來觀察社會?社會眼光隔著一段距離,卻因必得通過純美學的中繼站,竟使批判的距離效果失去作用;惟先已具有批評傾向的人才會看出作品的批評性。

16
對我而言,風景相片(城市或鄉野)應是可居,而非可訪的。這正是波特萊爾的旅行之邀和前世兩首詩所詠唱的雙向憧憬。面對我心怡的風景,我感覺我確曾在那兒,或者,我應當去那兒。這才是(欲望選擇的)風景圖像之精神所在:heimlich,我的家,喚起我心中的母親(不帶絲毫憂慮心情)。

17
知面若無任何吸引我,弄傷我的小細節(刺點)穿越而過,攪拌其中,只能蘊生一類很廣泛(世間最多)的相片,可以名之為單一攝影。當攝影誇張地轉換「真實」而不使之分化,搖曳時,便是單一攝影(誇張是一種凝聚力):毫無對決,毫無離間,毫屋騷擾。
報導攝影經常都是單一性(單一性相片未必一定是詳和的),這類影像不含刺點,只有震驚。這類攝影只會「吶喊」,不會傷人心;報導攝影(一下子)被接收了,如此而已。
另一種單一攝影是色情相片。

18
在這通常單一的空間裡,有時(然可惜太少了)一個「細節」吸引住我,讓我感覺它的存在便足以改變我的閱讀,在我眼中像是見到一張新的相片。這個「細節」即是刺點(刺痛我者)。欲察覺刺點,任何分析對我皆無所助益(然有時回憶或許有用)。

19
刺點通常是一「細節」,亦即一局部物體。刺點並無道德或優良品味的含意,刺點亦可能是沒禮貌的。
刺點雖突如其來,卻多少具有潛在的擴張力,這一力量常是換喻性的。攝影超越本身…取消自身的媒介,不再是符號,化作事物本身。
刺點還有另一種擴展力:即當它為一「細節」,卻同時又充滿整張相片之似非而是的情況。

20
令我感興趣的細節,並非具有意圖的。刺點就在被拍物的畫面裡,作為一附加物,逃也逃不掉,卻又是天上恩賜的。它不一定能說明攝影家的技藝,只能指出攝影家曾經在場,或者更差一點的,指出他不得不將整個事物連同局部一起拍下來。攝影者的超人眼力並不在於「看到」而是在於「在場」。

21.
詞彙耍詭,通常說:「沖洗(發展)相片」,但是化學作用顯影(發展)的,確證是「不可發展的」,即一(創傷的)本質,不可能再改變自身,只能百般固執地一再自我重複。(59)

22.
知面畢竟是具有語碼或固定意義的,刺點卻不然。(62) ...刺點雖是立即的,尖銳的,卻能將就一段潛伏期(但不接受任何檢驗)。

相片應當安靜...與音樂有關[亦即與時間有關——與電影成對比]。只有在安靜的狀態、安靜的力量中才能達到絕對的主觀性。(64)

23.
關於刺點的最後一點說明:...是我把它添進了相片,然而它卻早已在那裡。看電影時,我是否能添加影像?我想不可能,我沒有時間...電影必然有其他種種優點,卻沒有沉思性...。銀幕...是一個遮擋物:從中走出去的人仍繼續生活:有一「盲域」...。相片,包括那些具有良好知面的相片,我卻不覺得有任何盲域存在:在框內發生的一切一旦跨入了框,便已絕對逝去。...他們已出不來...。然而,一旦有了刺點,變開闢(暗示)了一片盲域...。(67-8) 所以刺點為一微妙的境外場,好似影像的將欲望擲出畫面所見之外...(69) [這種恰當的擺放、框設顯示]攝影家找到了適當的時刻,欲望的理想分寸(Kairos)。(70)

24.
我應當承認我自己的樂趣僅是不完善的中介者,而主觀性既已退縮成個人感官享樂的實現計畫,便無法探知普遍性。我應該更進一步深入自我,好探尋攝影的事實,探尋不論任何人看相片都看到的...。(70)

26.
就其中與多相片來看,將我和它們隔開的是歷史;而歷史不正是指我們尚未出生前的年代?如此彼我們稍早出世的人,在他個人的一生中亦包藏著歷史的壓力...。(82) 歷史是歇斯底里的,只有當人們注視它時才存在——要想注視它,必得置身其外。既然我是生靈,便與歷史相對,為了我的個人得揭穿歷史,摧毀歷史...。(83)

27.
[冬園照片中母親瞳孔的光]已成為一個中介,帶領我向他的身份本質,那心愛容顏的真靈。...相片雖不完美,卻張張表露了每一回他「接受」拍照時的心情:我母親「聽任」攝影,順其自然...不與自己的形象爭辯...。(84)

28.
...我確信這張相片[冬園照片]聚集了形成我母親生命本質的一切可能謂語;反之,若刪除這些謂語或部份予以更動,則讓我想起那些...現象學稱那些照片為「隨便什麼」,僅具有類比相似性,只能說明他的身份,而非他的真相。(88)

29.
我以我的方式撤銷化解了死亡:因為如許多哲學家所言,如果死亡是種族延續的無情勝利,個體知死乃為了成全總體的生命,個體為重造自我而生產了非我的他人,繼而本身死去,被否定超越,那麼沒有下一代的我,在我母親臥病時,我孕育了他。他去世了,我也不再有任何理由去配合至高(種族)生命的步調。我的個體性永遠不能普遍化...沒有死生延續之辯證的死亡。(89)

32
從此以後,我必須接受兩種呼聲的融合:一是一般大眾的(談人人所見所知),一是個體的(從僅屬於我個人的情感衝動,如船拖淺般地讓普遍性浮昇上來)。(P.93)

攝影的所思便叫作:「此曾在」,或者:「固執者」。在拉丁文中(為了澄清細微差異,宜引經據典)無疑的是interfuit:此刻我所看見的曾在那兒,伸展在那介於無限與主體的(操作者或觀看者)之間的地方;它曾在那兒,旋即又分離;它曾經在場,絕對不容置疑,卻又已延遲異化,此即拉丁文動詞intersum的意義。(P.94)

33
攝影不可模仿的特徵(其所思)在於有人曾看到指稱對象(即使涉及的是物件)期有骨有肉的親身,或甚至可說其本人。(P.96)

36
攝影未必顯示已不存在者,而僅確切地顯示曾經在場者。這個微妙的區別頗具決定性。面對一張照片,意識的取向不一定是鄉愁懷舊(有多少相片與個人時間毫無關聯),但對任何存在世間的照片,意勢必針對其確證性,因為攝影的本質即在於證實它所表現者。(P103)

37
相片中的時間僅以一種過度、畸形的方式靜止不動。攝影本質上不但不是回憶(回憶的文法時態當是過去式,而相片裡的時態無寧是不定過去式),甚至堵住了回憶,很快變成了反回憶。(P.108~109)

38
攝影的紀元也正是革命、抗議、謀刺、爆炸事件的紀元,總之,是個缺乏耐性的時代,否定了靜待開花結果的時代。─而無疑的,連「此曾在」的訝異感也將消失。已經消失了!(P.111)

39
我現在曉得還有另一個刺點(另一種「傷痕」),不是一個「細節」;這新的刺點,沒有形,只有強度,它就是時間,是所思(「此曾在」)叫人柔腸寸斷的激烈表現,純粹代表。(P.114)

40
攝影的時代正巧應和了私生活闖入公眾生活的時代,私生活的公眾廣告化,私生活被公開消費。(117)

41
當我駐留在相片前的時候,我仔細檢視,好比我對相片中的物或人希望有更多認識,(118)我之所以抱著發先真相的瘋狂企盼只因攝影的所思是此曾在,然而我雖然努力檢視了,卻什麼也沒發現,如果把相片放大,只見到相紙上的銀粒子,別無其他,我等於是為了突顯材質而毀了圖像。(119)

42
相片隨便和誰都像,偏偏不像他代表的人,因為相像意味的是主體的身份,這可鄙的、公民的、甚至是法律上的東西,相像只是外在的他,而我要的是主體原原本本的他,相像令我不滿,甚至令我懷疑失望。(122)

43
照片能夠顯像,他顯現的是某個人類種族的頑強持久性,(123)同時也曝現了同一家人之間的神秘差異,他具體表現了先祖的無情距離。(124)

44
影像的本質完全在於外表,沒有意義,卻又召喚各種更神秘的意義,不顯露又表露,同時在與不在。攝影的確鑿性在於詮釋的停頓:我嘶聲力竭只能一再指出此曾在,對於任何手拿照片的人,這是一項「基本信念」,而可嘆的是相片越是明確,我越是無話可談。(126)

45
一張臉的氣質(l’air)是不可分解的,氣質是過度的東西,由身體導向靈魂,(127)氣質有如身份的固執附加物,氣質之所以能表現主體,因為主體不自以為是。氣質就像一道光明的影子伴隨著身體,一張相片若不能顯現氣質,身體便少了影子。(128)

46
攝影雖然使我相信我找到了「真正完全的相片」,卻引致了前所未有的混淆,弄混了真實(此曾在)和真諦(即是此),攝影同時成了只正式及驚嘆式,把形象帶至瘋狂地步,竟以情感作為生命保證。(132)

47
攝影所思就是此曾在,這個客體真正存在過,且曾在我看到的地方,這兩項事實出自同一行動,直到今日,除非經由中介過程,沒有任何其他圖像能夠直接向我確證過去的事物,而攝影給我的確定感是立即直接的,攝影成為新世界的幻覺:就感覺知覺來說是假的,就時間而言是真的。(134)

48
社會致力於安撫攝影。第一道途徑在於將攝影視為一門藝術,因沒有任何藝術是瘋狂的。另一則是讓攝影大眾化、群體化、通俗化,使他再與其他圖像相較時顯不出特色,攝影以其霸權鎮壓了其他類型的圖像,(136)我們遵照大眾化的意像來生活,因普及化的攝影影像,藉著展示說明之名義,反將這個充滿衝突與矛盾的人間給非真實化了,今日進步的社會,其特色在於消費的是影像。(137)
攝影是明理的,當其真實性是相對的,經過了美學或現實習慣的緩和化,攝影可以是瘋狂的,當其真實性為絕對的,或可以說本源的,將時間本身重新注入了看相片時的愛戀感受與驚愕感覺中,由這真正的返注行動倒轉了事物的歷程,而這一行動,我們名之為攝影的狂喜作為結束。(138)

No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