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February 10, 2009
Mark的創作
上面的上班族圖像
引起我的注意
我瀏覽原作者Mark的購物網頁和網誌
發覺它們被設計得很有趣
有空可以去看看
購物:http://www.immark.tw/index.asp
網誌:http://www.wretch.cc/blog/markleeblog
瀏覽網誌的時候發現
這篇:Nick Vujicic
其中嵌入一個影音連結,
我記得他的故事,但卻沒有看過完整的介紹。
原諒我的懦弱,我無法一次看完影像檔。
連結在此:
http://www.wretch.cc/blog/markleeblog/21984104
Tuesday, November 4, 2008
Saturday, October 18, 2008
【推薦】ライカ片手に写真散歩 重度相機器材使用者
使用的器材包括底片與數位機。
作者的自我介紹:
性別 男性
都道府県 兵庫県
自己紹介
愛用カメラ=ライカⅢfほか
愛車=BMW116i
旅と温泉と散歩写真が大好き
妻一人子供なし
可見應該是雙薪頂客族
並且熱衷於旅遊、溫泉、散步以及拍照的活動上
引起我注意的是:
作者介紹提到最常用Leica底片相機。
創作的工具多樣,包括
Leica M2
Nikon D100 and FM2
Contax TvsDigital
Canon PowerShot G7
RICOH GR DIGITAL
絕對是器材重度使用者。
有興趣者可以參考連結如下:
ライカ片手に写真散歩
Life with Leica
Friday, October 17, 2008
【反思】只想做好自己,是不是會成為忽略別人的心態?
不是說說就好
所謂精神
沒表現出來誰知道
說保持平常心,然後專注於投打,這就是專業負責的態度與精神。
摩人說這是一種迷思,忽略對手與球迷的迷思。
只想做好自己,是不是也會成為忽略別人的不良心態?
看看摩人怎麼說:
你在乎,我才在乎! - CPBL 中華職棒 - Yahoo!奇摩運動 全文轉貼於下:
每一年職棒例行賽的尾聲,除了爭取打入季後賽的高潮之外,最能夠吸引球迷的,莫過於球員個人獎項的競爭,或各種紀錄的挑戰。今年中華職棒「下半季冠軍」之爭異常激烈(熊、獅、象三隊),但從媒體的相關報導來看,似乎只有兄弟象「興致勃勃」,熊、獅兩隊卻很「平常心」以對,特別是穩坐全年第一的統一獅。
或許棒球人太老實或太務實吧?長久以來,不管媒體記者如何「作球」給他們,希望能炒作一些題材,或製造更多的賣點,但往往得到的是平淡無味的回應。舉幾個例子吧!前一陣子媒體問獅隊總教練(以下簡稱「呂總」),是否想力拼下半季冠軍?結果得到的答案是:「與全年勝率第一相比,下半季冠軍的重要性是其次…」,再隔個幾天,同一家媒體的記者再問呂總,面對兄弟象的來勢洶洶,是否會感受到壓力?結果得到的答案仍是:「目標還是擺在全年勝率第一,就算下半季的冠軍被兄弟象拿走也沒關係…」,這麼「務實」的說法,幾乎等於叫球迷,特別是獅迷,「靜候」季後賽的到來,至於最後兩週的例行賽就…就只好平常心囉?
記得獅隊在上半季封王之後,呂總還擔心「開高走低」,現在能「開高走高」,卻又顯得「興趣缺缺」?況且獅、象兩支元老球隊,目前同為九次季冠軍,能夠率先獲得十全十美的第十次,不也是一項難得的殊榮嗎?難道多拋一次彩帶不好嗎?假設呂總的答案是:「我們絕不會放棄任何機會與榮譽,尤其先挫挫兩大勁敵的銳氣,最好能夠在象隊的面前拋彩帶…」,如果能夠這麼說,不但能鼓舞自己的支持者,也能刺激對手的粉絲進場看球,不是皆大歡喜嗎?
明星球員在這方面,也扮演極為重要的角色,像「森林王子」張泰山,在9/22締造連續11年,年年都有十支全壘打的新紀錄,這當然是一項了不起的成就,但現場卻只有802名觀眾,為什麼?除了他所屬球隊的戰績欠佳之外,他本人對這項紀錄的重視程度,多少也要負點責任,因為就在破紀錄的前一天,他對媒體老實的說:「並沒想過這個問題,正常去打,應該就會出現吧?…紀錄本來就是給人破的,反而沒有這麼重要…」,比較聰明的話,他應該回答說:「什麼?只剩12場比賽能刷新這項紀錄了嗎?那我不加油可不行呀!而且我要想辦法將這項紀錄延續下去,讓後輩們挑戰真正高難度的紀錄,也請牛迷一起到球場來見證…」。
中華職棒類似的情形非常多,因為大多數從業人員(球員、教練等),都長期陷入「只要把球打好」的迷思之中,甚至於覺得只要把球打好,只要能贏球,只要能夠奪得總冠軍就好,才會忽略掉球迷的各種感受,才會連一些客套話都說不好,這讓旁人,特別是媒體,想幫中職宣傳也往往使不上力。
要如何讓球迷在乎每一場比賽,進而願意買票看球?比賽有沒有所謂的「賣點」固然重要,但相關當事者,在不在乎這些賣點恐怕更重要吧?如果連本人都表示不在乎,或者明明在乎卻又說不出口,要怎麼說服球迷進場呢?這跟人與人之間的相處完全一樣,你在乎(我),於是我也在乎(你),就是這麼簡單的道理。
「在乎」要怎麼說出口?確實需要經過思考或訓練,畢竟職棒不是玩「老實說」的大競賽,而是將「言」與「行」,巧妙地結合起來,才能展現球迷所期待的拼勁與態度,也才能讓球迷有所期待或感同身受。9/24暴龍隊的投手顏志中,因為守備上的疏失導致球隊落敗,賽後鏡頭拍到他自責的眼淚,或許看到這個畫面的觀眾不多,但只要看到的,都會感受到「顏志中的在乎」,這對於當晚頗為失落的暴龍迷來說,也是個極有效果的慰藉,想一想,如果剛好相反過來,現場錯愕的龍迷們抱頭痛哭,顏志中卻笑嘻嘻的打包離場,這該如何高唱「我只在乎妳」呢?
今年有好幾場比賽,因為下雨的緣故,讓比賽打打停停、停停又打打,等到比賽終了時,都已經超過晚上11點,甚至於變成罕見的「跨日大戰」,我發覺這幾場比賽的MVP,賽後都沒有忘記感謝球迷的相伴力挺,但我認為這還不夠,尤其當時間越晚、天候狀況越差,現場的球迷越來越少時,賽後兩隊向觀眾深深的一鞠躬,甚至於到球場的出口處,向球迷一一道晚安,再次感謝他們今晚的光臨,我想,這些受寵若驚的球迷,絕對會感受到球隊的「在乎」,他們也會成為永遠在乎你的死忠球迷,這一切的一切,都不需要球隊多花一毛錢來宣傳或行銷,需要的,只是發自每個人內心的在乎。
一起唱首老(掰)歌吧!鄧麗君的「我只在乎你」…3、2、1唱!
(教練)
如果沒有了職棒,我將會是在哪裡,日子過得怎麼樣,人生是否要珍惜。
(球員)
也許坐在辦公室,過著平凡的日子,不知道會不會,也能當個MVP。
(球迷)
任公車匆匆溜去,我只在乎你,心甘情願搭那計程車回去,
(合唱)
人生幾何,能夠有人來相挺,鞠躬握手要我怎樣都可以,
(主播)
所以我勸勸你,別老說平常心,除了贏要讓人感到我最在乎妳。
Thursday, October 16, 2008
【推薦】-Photographer's eye- Leica M8的愛用者
使用的器材包括底片與數位機
並且常用Leica相機
最近的主力是Leica M8數位RF相機
近期所PO的相片似乎都採用了相當近似柔焦的手法
對於Leica數位表現有興趣者
可以參考
連結如下:
-Photographer's eye-
Sunday, October 12, 2008
【推薦】強推電影專業評論 PChome部落格 《關於電影,我略知一二》
深深著迷於大衛連的磅礡神氣、王家衛的自溺、楚浮的感性、維斯康提對青春無止盡的眷戀、法斯賓達的洞徹人性,伍迪艾倫則絮叨甜蜜、奇士勞斯基的機緣宿命、荷索神秘空靈的詩意、艾米爾庫斯杜力卡的渾然才氣…
台長 : Ryan
只要約略看幾篇作品之後,你將會發現,他是很用心的專業影評者,文筆老練,學識淵博。
不囉唆,對電影有興趣的,去看看吧!
關於電影,我略知一二…
Wednesday, October 1, 2008
【推薦】美感經濟 與 風格社會 的對話
格主想當然耳,是個很厲害的創作人。
有興趣的應該訂閱該格才是。
連結:
美感經濟 與 風格社會 的對話
部落格下方有:
[ 美週刊 ] [ 美感經濟 X 風格社會 ] 美學、創新、文化、管理、創意、設計、閱讀、趨勢 [ 創意產業 X 文化觀察 ]
可以發現其多角的的觀察家身分。
文章常有發人深省的文字,
值得推薦給大家。
Friday, September 26, 2008
【轉貼文章】老法跟筆的故事
網路知名作家在痞客網上的有趣文章。
妙語如珠,機趣橫生。
如果夫妻相處,可以這樣「和諧」,應該是很幸福的。
她也有出書喲!可以去買來看看。
出處:老法跟他的筆
以下是原文:
每個人大概都有自己特別愛的玩具,我喜歡紙類製成品跟盒子,只要看到喜歡的就想買,明明不需要,也還是愛得不可自拔,玩得愛不釋手,老法也有這毛病,他的心頭好,是筆。
很有趣,偏愛文件而且長期寫字寫日記的我,反而不是很在乎筆,只要順手好寫,什麼筆都行,我從來沒有自己買過昂貴的筆,日常用的都是隨便書局還是7-11都買得到的貨色。
老法喜歡鋼筆,我們交往的時候,我收過這個摩登原始人的情書,質地細緻厚密的紙張,深紫藍色的墨水,工整漂亮的鋼筆字跡,別人我不知道,可是我非常吃這一套,他的信件,給我們的遠距離戀愛大大的加添了色彩跟韻味。
他最近看到一套筆很喜歡,天天在那裡神思不屬,魂牽夢繫的想著,每天說話總是免不了要說到:「我喜歡的那套筆齁……」說的時候還兩眼朦朧,一片星光,輕輕嘆息。我只覺得玫瑰花忽然的以細菌分裂增殖的速度在我們的身邊蔓延開來,非常少女漫畫的樣子。
老婆於是說:「那去買嘛,這麼喜歡。」勤儉持家的老法也總是就在此時從他玫瑰色的春夢中清醒過來,教訓老婆:「很貴好不好,不要以為我們可以隨便亂花錢好嗎…〈下略十分鐘「想當年我們結婚窮得快要被鬼抓去」的歷史課,跟又十分鐘的「現在世道不好經濟不景氣」的世界經濟學課〉」
我聳聳肩膀,由得老法演講。
錢是這位大爺賺的,筆是這位大爺想要的,買還是不買,對我一點影響也沒有,他要是喜歡這種「追求但是還沒得到可是又不想那麼快得到」的自虐快感,HAVE FUN。
我以為老法會繼續在那裡我愛你可是我不想得到你的掙扎一些日子,沒想到昨天他跑出去,回來的時候提著大包小包,咦,我實在要翻一下黃曆是什麼日子,老法跑出去血拼耶!老法興高采烈的坐下來展示血拼回來的戰利品,一面跟我說他採購的故事。
話說老法抵達百貨公司的文具櫃檯,正是午餐時間,客人不多,售貨員也少,長長的櫃檯後面只有一個小姐,老法先到,跟著馬上來了一個濃妝的中年貴婦,氣焰囂張,要看展示的金筆,擺出那種「因為我要看的貨物比較昂貴〈其實並不,不過有些人就是毫無根據的覺得自己要買的東西一定最高貴就是了〉,理所當然應該優先得到服務」那種態度。
老法其實個性很平和,不會輕易啟釁,但是遇到太討厭的人,也是會軟硬不吃的給人難看就是了,像那位趾高氣揚的貴婦就踩到老法的地雷。於是牛高馬大的老法就靠近貴婦,真的很接近很接近,幾乎把臉湊到貴婦的鼻尖上,笑瞇瞇的對著貴婦的粉臉吹氣:「馬旦,請排隊,我先來的。」
又不是劉嘉玲拍廣告,叫攝影機你可以再靠近一點,該中年貴婦馬上受到心理性的威脅,向後退了好幾步,以保持社交距離。我打岔:「你今天早上有無洗澡?」
老法:「當然有。臭女人你懷疑你丈夫的衛生習慣乎!」
我:「不敢不敢,大爺你請繼續。」老法於是得逞,愉快的要求售貨小姐取出筆來,而且,從他完全不感興趣的筆開始,一隻一隻的看,貴婦氣鼓鼓,站在後面瞪著老法的後腦杓,也拿這個死老外沒辦法,老法就這樣笑瞇瞇的糟蹋掉貴婦四十分鐘,然後買了他想要的那套筆回家。
我聽完,發表感想:「其實你本來沒決定要買只是要去看的對不對,但是因為不想被那個破麻看衰小,所以把整套買下來表示你買得起嗎?」
老法得意的很:「對啊,反正我看到最後一定會去買的,可以順便給人家一點麻煩,附加價值咧。」
我:「報復是一件甜蜜的事情。」
老法:「對。」我:「你會不會因為這個事件而更喜歡這套筆?」
老法:「當然會。」我:「你是個小人,不是紳士。」
老法更加神氣活現:「那就是為什麼你前男友送你大鑽戒你不嫁,我什麼都沒給你你就跑來嫁給我,嘿嘿。」
就算經過多年的相處,我偶爾還是會因為杜大爺白目跟厚臉皮的程度讚嘆,就像這個當兒。
不過我也練得刀槍不入啦,一針刺破他的泡泡。「我不喜歡鑽戒,而且他的屌實在太大,我只好忍痛放棄,嫁給你比較好,嫁給他恐怕每次行房都要去給醫生縫合陰道。」
老法瞪我:「畢曲。」
我:「彼此彼此。」
他的採購記總是人人有獎,於是小法收到新的電動遊戲跟遙控器,我收到一個小豬形狀的喇叭〈把MP3接上去可以放音樂的〉,因為老法大客買得多,人家售貨員送了老法兩隻派克的筆,於是我跟小法一人一隻,小法即將上小學,爸爸的禮物就是這隻筆,老婆以後簽合約可以有正式的筆啦,只是他幾乎沒讓我們母子宣誓,要以性命守護我們的筆,不准借給任何人,包括他自己,煩得小法怪叫,努力想要逃脫,去玩他的新遊戲。
妹妹獲得五個筆盒子裝喇叭的紙箱子,快樂的把自己的蠟筆跟彩色鉛筆一一重新裝盒,玩得不亦樂乎,喜歡還是不喜歡,遺傳就是會在這些奇怪的地方顯露出威力來,果然頗有乃母之風,愛盒子。
全部的塑膠袋跟包裝的泡泡紙歸泰山小豬,他被那個波波響弄得樂不可支,嘰嘰咕咕的笑了半天。
然後是老法,抱著他寶貝的新筆,一臉高潮,表情恍惚,幸福的摩娑了大半個下午。全家各有各玩,大家都很高興,是誰說錢買不到樂趣,其實可以。
這就是老法跟筆的故事。
Tuesday, September 9, 2008
[書摘] <明室--攝影札記> by 羅蘭。巴特
這本大師之作,我幾年前看過,感覺很具震撼力。
對於影像的內在思考,能夠有很多啟發。
雖然思考性較高,造成閱讀停頓,但是往往能夠有所得。
下列書摘均引用自 :賴曉黎的教學網站
04_「文獻討論」版
2
指稱對象緊貼著相片。(16)
4
一張相片可為三種不同做法(或三種情感、三種意向)的客體:操作、承受、觀看。(18)
5
是"我"從不應合我的影像,因為影像才是沉重、不動、頑固的(也正因此,社會要憑藉影像)。(21)
攝影將主體變做客體,變作物體。(22)
面對鏡頭,我同時是:我自以為的我,我希望別人以為的我,攝影師眼中的我,他藉以表現技藝的我。(22~23)
社會將如何處理解讀我的相片,我無從得知;但是當我在這道手術後的產物中發現自己時,看到的事我已完全變成了"像",亦即變成了死亡本身。別人---他人---將我從我自身剝奪而去,殘暴地把我變作物體,任意處置擺佈我。(23)
7
"奇遇"---這一張(照片)碰上了我,那一張沒碰上。(28)
沙特:""報章刊載的相片很可能"對我毫無意義",換言之,我觀看這些相片卻不能為之採取存在的立場。因此,我在相片中看到的人物雖為相片所攝取卻並無存在地位。""(28~29)
9
這些相片都很美,清楚說明了武裝暴動的尊嚴與恐怖,但是在我眼中並不突出,其一致的內容屬於文化層面;若非題材暴烈,它們只是帶有幾分格勒澤式趣味的"戲劇化場面"。(34)
10
這些相片我自然有一般的興趣,有時也受了感動,但這是經由道德政治文化的理性中介所薰陶的情感。我對這些相片的感受屬於普通情感,幾可說是調教出來的。--->知面。(36)
騷擾知面---punctum刺點:有針刺、碰運氣的意思。相片的刺點,便是其中刺痛我(同時謀刺我、刺殺我)的這一危險機遇。(36)
11
我眼中尚可存在的相片,大部份亦僅僅激起一種泛泛的,可說是禮貌上的興趣,但沒有任何刺點….因投注其中的只有知面…只有漫不經心的欲望,廣泛的興趣,一無所得的嗜好。知面即屬於喜歡to like之列,不屬於愛to love。
辨識知面,即註定要迎對攝影者的意圖…必定可以了解,可以在心中思辯,因為(知面所依藉的)文化即是創作者與消費者之間的一種合約。知面是一種教養(知識和禮儀)教我能夠認出操作者,能夠體驗其創作的動機和目的。有點像是我要解讀相片中攝影者的種種迷思。這些迷思顯然是為了(這正是迷思的功用)妥協攝影與社會之間的關係,賦予攝影各種用途。
12
攝影即刻展陳所有「細節」,提供了人種學知識的素材。攝影…提供我成堆零碎事物。我喜愛某些傳記性描述的作家生活點滴,我家這類細節名之為「傳記微素」。攝影之於歷史的關係正如傳記微素之於傳記。
13
(我認為)攝影之所以接近藝術並非由於繪畫,而是經由戲劇。透視畫作、攝影、透景畫幕三者均源於暗箱,皆是關於舞台場景的藝術。攝影更接近於戲劇,乃因兩者間有一獨特的中繼者:死亡。…早期的演員為了扮演死者的角色而與群眾分開…人們雖急欲設想生動的相片(「力求生動」的熱衷態度正是因人們面對死亡感到不安,而採取的迷思式否認態度)攝影卻像原始劇場,亦如活人扮演的靜態畫,在那粉飾僵止的外表之下,我們看到的是死者。
14
所有以「震驚」為原則的(或言藉口更佳)的相片,因為(不同於刺點)攝影的「震驚」與其說是造成創傷,毋寧更是揭露原本安然掩藏的事物。第一類的驚奇是「稀罕」。第二類的驚奇…即重現一個正常人眼所無法掌握之連續動作中的剎那姿勢(…歷史畫作的意志體現)…攝影藉助本身的瞬間動作,可以在一快速場面中固定決定性時刻。第三類的驚奇是壯舉,即技術上的偉大成就。第四類驚奇是攝影者玩弄的技巧。第五類的驚奇是匠心獨具的奇想。
所有這些驚奇效果皆遵守挑戰的原則…必須對一切可能性…和有趣的一班定義挑戰。起初攝影為了驚人而拍攝受人注目的事物,然而不久,便有了著名的相反現象,宣稱東西拍成了相片便是引人注目的。
15
所有相片皆是偶然的(也因此而無意義),攝影只好戴上假面以製造意義(朝向普遍性)。假面…用來指人的面目之為社會和歷史塑造出來的產物。假面,即是意義,因為這假面是絕對純粹的。偉大的肖像家亦是偉大的迷思創造者。
太強的相片馬上便會被轉移注意,好讓人們以美學觀點,而不以政治觀點來消受。若想領悟面孔政治上或道德上的意義,豈不是得採用一種偏離的角度來觀察社會?社會眼光隔著一段距離,卻因必得通過純美學的中繼站,竟使批判的距離效果失去作用;惟先已具有批評傾向的人才會看出作品的批評性。
16
對我而言,風景相片(城市或鄉野)應是可居,而非可訪的。這正是波特萊爾的旅行之邀和前世兩首詩所詠唱的雙向憧憬。面對我心怡的風景,我感覺我確曾在那兒,或者,我應當去那兒。這才是(欲望選擇的)風景圖像之精神所在:heimlich,我的家,喚起我心中的母親(不帶絲毫憂慮心情)。
17
知面若無任何吸引我,弄傷我的小細節(刺點)穿越而過,攪拌其中,只能蘊生一類很廣泛(世間最多)的相片,可以名之為單一攝影。當攝影誇張地轉換「真實」而不使之分化,搖曳時,便是單一攝影(誇張是一種凝聚力):毫無對決,毫無離間,毫屋騷擾。
報導攝影經常都是單一性(單一性相片未必一定是詳和的),這類影像不含刺點,只有震驚。這類攝影只會「吶喊」,不會傷人心;報導攝影(一下子)被接收了,如此而已。
另一種單一攝影是色情相片。
18
在這通常單一的空間裡,有時(然可惜太少了)一個「細節」吸引住我,讓我感覺它的存在便足以改變我的閱讀,在我眼中像是見到一張新的相片。這個「細節」即是刺點(刺痛我者)。欲察覺刺點,任何分析對我皆無所助益(然有時回憶或許有用)。
19
刺點通常是一「細節」,亦即一局部物體。刺點並無道德或優良品味的含意,刺點亦可能是沒禮貌的。
刺點雖突如其來,卻多少具有潛在的擴張力,這一力量常是換喻性的。攝影超越本身…取消自身的媒介,不再是符號,化作事物本身。
刺點還有另一種擴展力:即當它為一「細節」,卻同時又充滿整張相片之似非而是的情況。
20
令我感興趣的細節,並非具有意圖的。刺點就在被拍物的畫面裡,作為一附加物,逃也逃不掉,卻又是天上恩賜的。它不一定能說明攝影家的技藝,只能指出攝影家曾經在場,或者更差一點的,指出他不得不將整個事物連同局部一起拍下來。攝影者的超人眼力並不在於「看到」而是在於「在場」。
21.
詞彙耍詭,通常說:「沖洗(發展)相片」,但是化學作用顯影(發展)的,確證是「不可發展的」,即一(創傷的)本質,不可能再改變自身,只能百般固執地一再自我重複。(59)
22.
知面畢竟是具有語碼或固定意義的,刺點卻不然。(62) ...刺點雖是立即的,尖銳的,卻能將就一段潛伏期(但不接受任何檢驗)。
相片應當安靜...與音樂有關[亦即與時間有關——與電影成對比]。只有在安靜的狀態、安靜的力量中才能達到絕對的主觀性。(64)
23.
關於刺點的最後一點說明:...是我把它添進了相片,然而它卻早已在那裡。看電影時,我是否能添加影像?我想不可能,我沒有時間...電影必然有其他種種優點,卻沒有沉思性...。銀幕...是一個遮擋物:從中走出去的人仍繼續生活:有一「盲域」...。相片,包括那些具有良好知面的相片,我卻不覺得有任何盲域存在:在框內發生的一切一旦跨入了框,便已絕對逝去。...他們已出不來...。然而,一旦有了刺點,變開闢(暗示)了一片盲域...。(67-8) 所以刺點為一微妙的境外場,好似影像的將欲望擲出畫面所見之外...(69) [這種恰當的擺放、框設顯示]攝影家找到了適當的時刻,欲望的理想分寸(Kairos)。(70)
24.
我應當承認我自己的樂趣僅是不完善的中介者,而主觀性既已退縮成個人感官享樂的實現計畫,便無法探知普遍性。我應該更進一步深入自我,好探尋攝影的事實,探尋不論任何人看相片都看到的...。(70)
26.
就其中與多相片來看,將我和它們隔開的是歷史;而歷史不正是指我們尚未出生前的年代?如此彼我們稍早出世的人,在他個人的一生中亦包藏著歷史的壓力...。(82) 歷史是歇斯底里的,只有當人們注視它時才存在——要想注視它,必得置身其外。既然我是生靈,便與歷史相對,為了我的個人得揭穿歷史,摧毀歷史...。(83)
27.
[冬園照片中母親瞳孔的光]已成為一個中介,帶領我向他的身份本質,那心愛容顏的真靈。...相片雖不完美,卻張張表露了每一回他「接受」拍照時的心情:我母親「聽任」攝影,順其自然...不與自己的形象爭辯...。(84)
28.
...我確信這張相片[冬園照片]聚集了形成我母親生命本質的一切可能謂語;反之,若刪除這些謂語或部份予以更動,則讓我想起那些...現象學稱那些照片為「隨便什麼」,僅具有類比相似性,只能說明他的身份,而非他的真相。(88)
29.
我以我的方式撤銷化解了死亡:因為如許多哲學家所言,如果死亡是種族延續的無情勝利,個體知死乃為了成全總體的生命,個體為重造自我而生產了非我的他人,繼而本身死去,被否定超越,那麼沒有下一代的我,在我母親臥病時,我孕育了他。他去世了,我也不再有任何理由去配合至高(種族)生命的步調。我的個體性永遠不能普遍化...沒有死生延續之辯證的死亡。(89)
32
從此以後,我必須接受兩種呼聲的融合:一是一般大眾的(談人人所見所知),一是個體的(從僅屬於我個人的情感衝動,如船拖淺般地讓普遍性浮昇上來)。(P.93)
攝影的所思便叫作:「此曾在」,或者:「固執者」。在拉丁文中(為了澄清細微差異,宜引經據典)無疑的是interfuit:此刻我所看見的曾在那兒,伸展在那介於無限與主體的(操作者或觀看者)之間的地方;它曾在那兒,旋即又分離;它曾經在場,絕對不容置疑,卻又已延遲異化,此即拉丁文動詞intersum的意義。(P.94)
33
攝影不可模仿的特徵(其所思)在於有人曾看到指稱對象(即使涉及的是物件)期有骨有肉的親身,或甚至可說其本人。(P.96)
36
攝影未必顯示已不存在者,而僅確切地顯示曾經在場者。這個微妙的區別頗具決定性。面對一張照片,意識的取向不一定是鄉愁懷舊(有多少相片與個人時間毫無關聯),但對任何存在世間的照片,意勢必針對其確證性,因為攝影的本質即在於證實它所表現者。(P103)
37
相片中的時間僅以一種過度、畸形的方式靜止不動。攝影本質上不但不是回憶(回憶的文法時態當是過去式,而相片裡的時態無寧是不定過去式),甚至堵住了回憶,很快變成了反回憶。(P.108~109)
38
攝影的紀元也正是革命、抗議、謀刺、爆炸事件的紀元,總之,是個缺乏耐性的時代,否定了靜待開花結果的時代。─而無疑的,連「此曾在」的訝異感也將消失。已經消失了!(P.111)
39
我現在曉得還有另一個刺點(另一種「傷痕」),不是一個「細節」;這新的刺點,沒有形,只有強度,它就是時間,是所思(「此曾在」)叫人柔腸寸斷的激烈表現,純粹代表。(P.114)
40
攝影的時代正巧應和了私生活闖入公眾生活的時代,私生活的公眾廣告化,私生活被公開消費。(117)
41
當我駐留在相片前的時候,我仔細檢視,好比我對相片中的物或人希望有更多認識,(118)我之所以抱著發先真相的瘋狂企盼只因攝影的所思是此曾在,然而我雖然努力檢視了,卻什麼也沒發現,如果把相片放大,只見到相紙上的銀粒子,別無其他,我等於是為了突顯材質而毀了圖像。(119)
42
相片隨便和誰都像,偏偏不像他代表的人,因為相像意味的是主體的身份,這可鄙的、公民的、甚至是法律上的東西,相像只是外在的他,而我要的是主體原原本本的他,相像令我不滿,甚至令我懷疑失望。(122)
43
照片能夠顯像,他顯現的是某個人類種族的頑強持久性,(123)同時也曝現了同一家人之間的神秘差異,他具體表現了先祖的無情距離。(124)
44
影像的本質完全在於外表,沒有意義,卻又召喚各種更神秘的意義,不顯露又表露,同時在與不在。攝影的確鑿性在於詮釋的停頓:我嘶聲力竭只能一再指出此曾在,對於任何手拿照片的人,這是一項「基本信念」,而可嘆的是相片越是明確,我越是無話可談。(126)
45
一張臉的氣質(l’air)是不可分解的,氣質是過度的東西,由身體導向靈魂,(127)氣質有如身份的固執附加物,氣質之所以能表現主體,因為主體不自以為是。氣質就像一道光明的影子伴隨著身體,一張相片若不能顯現氣質,身體便少了影子。(128)
46
攝影雖然使我相信我找到了「真正完全的相片」,卻引致了前所未有的混淆,弄混了真實(此曾在)和真諦(即是此),攝影同時成了只正式及驚嘆式,把形象帶至瘋狂地步,竟以情感作為生命保證。(132)
47
攝影所思就是此曾在,這個客體真正存在過,且曾在我看到的地方,這兩項事實出自同一行動,直到今日,除非經由中介過程,沒有任何其他圖像能夠直接向我確證過去的事物,而攝影給我的確定感是立即直接的,攝影成為新世界的幻覺:就感覺知覺來說是假的,就時間而言是真的。(134)
48
社會致力於安撫攝影。第一道途徑在於將攝影視為一門藝術,因沒有任何藝術是瘋狂的。另一則是讓攝影大眾化、群體化、通俗化,使他再與其他圖像相較時顯不出特色,攝影以其霸權鎮壓了其他類型的圖像,(136)我們遵照大眾化的意像來生活,因普及化的攝影影像,藉著展示說明之名義,反將這個充滿衝突與矛盾的人間給非真實化了,今日進步的社會,其特色在於消費的是影像。(137)
攝影是明理的,當其真實性是相對的,經過了美學或現實習慣的緩和化,攝影可以是瘋狂的,當其真實性為絕對的,或可以說本源的,將時間本身重新注入了看相片時的愛戀感受與驚愕感覺中,由這真正的返注行動倒轉了事物的歷程,而這一行動,我們名之為攝影的狂喜作為結束。(138)
Tuesday, August 19, 2008
【推薦】Ever Green
最近購入Nikon d700
似乎成為其主力
其鏡頭群包含Contax 以及 Nikon接環的ZF蔡斯鏡頭
對於蔡斯鏡頭表現有興趣者
可以前往一看究竟
Ever Green
ayrton2005.exblog.jp
Sunday, August 17, 2008
【推薦】CONTAX Tvs-Digitalで撮るドイツの情景。
書寫者:一個旅居德國,以CONTAX Tvs-Digital為創作工具的日本攝影部落客。
其網誌上,主要都是CONTAX Tvs-Digital的影像紀錄,
有時每天一張,有時則要隔很多天才有一張創作。
就是這個部落格,讓我也想使用這樣的一部相機。
後來因為不小心,格主摔了愛機,在等待修復的期間,入手了另一部萊卡DC,
所以他的網誌名稱下,多了這行字:
@「LEICA D-LUX 3で撮るドイツの情景。」と題したブログも更新中。どうぞそちらも併せてご覧くださいませ!
也就是說,這部落客的創作工具,已經變成兩部相機了。
LEICA D-LUX 3で撮るドイツの情景
當然,分成兩個部落格來展示。
無論哪一部拍的,
都很有「味道」,
這是我很常逛的部落格。
推薦給大家
後記:該作者後來轉以徠卡創作為主,Contax的網誌更新已經停止。
Tuesday, August 12, 2008
Tuesday, July 29, 2008
防止侵權原來只是說說而已 請看Mobil 01上Kakeru的討論串
意外發現大公司的保護機制很好,
連防止侵權的狀況都能照顧到,
嗯,是「照顧」它們自己。
下面是Mobil 01上Kakeru的討論串,最後附上連結。
---------------
本文歡迎轉載!讓越多人知道這種奇怪的規定越好!免費的東西是要拿自己的智慧財產去換的!
有鑑於" !!!我拍的照片被雅虎購物中心盜用了!!!"這篇文章
小弟特別去網路上查詢各大相簿及部落格的使用條款
發現國內人氣最高的相簿幾乎都有這個"侵權條款"
要是你被侵權,雖然說要告當然是OK
但是曠日費時又耗力,對方拿律師團出來跟你玩,拖延時間
那不如一開始大家就不要有這個被它侵權的機會,省的自己受氣
不過到目前為止也沒有服務供應商做出很明顯侵權的舉動就是了,但為什麼要有這種不尊重著作權的條款呢。
以下提供小弟找到的資料(持續整理中):
無名與Yahoo!:有侵權條款。可任意利用並授權第三者
http://tw.info.yahoo.com/legal/utos.html
18. 您對Yahoo!奇摩之授權
任何資料一經您上載、傳送、輸入或提供予Yahoo!奇摩時,視為您已允許 Yahoo!奇摩可以基於公益或私益之目的,無條件使用、修改、重製、公開播送、改作、散布、發行、公開發表該等資料,並得將前述權利轉授權他人,您對此絕無異議。
按這裡檢視圖片
天空部落:有侵權條款。可任意利用並授權第三者
http://help.yam.com/policy/duty.html
您對yam天空的授權
當您使用yam天空所提供的服務時,將任何資料上載、傳送或輸入yam天空,視為您已授權本公司在yam天空網站上重製、公開播送、修改、編緝或以其他方法利用這些資料,並可再授權第三人利用。
按這裡檢視圖片
Flickr:有侵權條款。供Yahoo集團行使除所有權外一切的權利
http://info.yahoo.com/legal/us/yahoo/utos/utos-173.html
Yahoo! does not claim ownership of Content you submit or make available for inclusion on the Service. However, with respect to Content you submit or make available for inclusion on publicly accessible areas of the Service, you grant Yahoo! the following worldwide, royalty-free and non-exclusive license(s), as applicable:
2.With respect to photos, graphics, audio or video you submit or make available for inclusion on publicly accessible areas of the Service other than Yahoo! Groups, the license to use, distribute, reproduce, modify, adapt, publicly perform and publicly display such Content on the Service solely for the purpose for which such Content was submitted or made available.
Mobile01:有侵權條款。可任意利用並授權第三者。
http://www.mobile01.com/tos.php
任何資料一經您上載、傳送、輸入或提供至「Mobile01」時,視為您已允許「Mobile01」無條件使用、修改、重製、公開播送、改作、散布、發行、公開發表該等資料,並得將前述權利轉授權他人,您對此絕無異議。
基本上這條規定跟Yahoo是同一個版本....這邊要請站大出來說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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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SN Spaces:沒有侵權條款。僅供服務相關使用。
http://help.live.com/help.aspx?project=tou&mkt=zh-tw
8. 您的資料
您可以提交資料以使用服務。除了我們授權給您的資料外,我們不會對您張貼的資料,或提供給我們的服務相關資料 (稱為「提供資料」),宣稱其所有權。不過,藉由張貼或提供資料,即代表您免費授予我們下列事項的使用權限:
1.與服務相關的使用、複製、分配、顯示、發行和修改您的提供資料;
2.在您提交時發佈您的名字;
3.以及將這些權限授與他人。
本條規定僅適用於法律許可的內容,並且僅適用於使用和發行法律許可內容不會觸犯法律之情況。我們不會針對您的提供資料付款。我們可能拒絕發行,並且可隨時從服務移除提供資料。對於您每筆提供資料,您必須具備所有必要權利來授與本條規定的權限。
Google Picasa:沒有侵權條款。僅供GOOGLE自己廣告利用
https://www.google.com/accounts/TOS?hl=zh-TW
11.1 台端就 台端於服務上或透過服務提交、張貼或展示之內容享有已持有之著作權及其他任何權利。台端透過提交、張貼或展示內容, 即授予予Google一永久、不得撤銷、全球使用、免費及非排他性之權利,以複製、改編、修改、翻譯、發佈、公開演出、公開展示及散佈 台端於服務上或透過服務提交、張貼或展示之任何內容。此項授權僅以俾Google展示、散佈及宣傳服務為目的,並得就某些服務按服務附加條款撤銷上開授權。
PChome:沒有侵權條款。上傳的物件權利為原作者擁有
http://member.pchome.com.tw/law.html
PIXNET:沒有侵權條款。上傳的物件權利為原作者擁有
http://www.pixnet.net/regulation
Xuite相簿:沒有侵權條款。
http://www.xuite.net/policy/term.htm
DCView:沒有侵權條款。遵守智慧財產權之規定。
http://www.dcview.com.tw/member/newregister.asp
4.您對「數位視野」之授權,皆係無償授權。唯日後「數位視野」利用該智慧財產直接與消費者進行交易時,「數位視野」將建立利益拆分制度並與您簽訂相關約款規範之,以彰顯您擁有之智慧財產權的價值以及「數位視野」網站經營之貢獻。在未簽訂其他約款前,所有授權事項均依據本協議書之無償授權約定。所謂「利用智慧財產直接與消費者進行交易」,包括消費者利用小額付費機制閱讀或下載該特定智慧財產、「數位視野」出版多媒體光碟或書籍進行直接交易等;而「數位視野」網站之廣告收益、發行電子報之廣告收益等,係基於數位視野之編輯、品牌、行銷、社群之資產所得的收益,非屬直接利用,不包括在內。「數位視野」與第三人合作或授權第三人進行之內容推廣、刊登或電子報發行,亦享有相同之權利並受相同之限制。
原文出處:
<無名天空跟Flickr都有>有侵權條款的相簿空間總整理!歡迎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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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sday, April 22, 2008
Wednesday, April 9, 2008
【推薦】Zeiss's blog
作者運用蔡司的鏡頭呈現多樣的影像風貌。
DC─Contax TvsD,本是數位機,檔案雖小,輸出成像優良。
擅用轉接的方法,將Contax鏡頭(包含135系統的C/Y接環、120系統的645接環)轉接至Canon DSLR,獲得成像優良的數位檔案。
值得同好借鏡。
Zeiss's blog
Tuesday, March 18, 2008
Thursday, March 6, 2008
米妮日曆
我參考朋友的Google Blog的編排
覺得很豐富
很想要自己動手玩玩看
所以才選擇這個簡單的版面設計
卻可以加入很多好玩小工具的網誌
今天收尋小工具時
發現了一個很有意思的Blog
〈愛在櫻花翩翩時〉
很值得大家去挖寶
我就因此在網頁上加入了小日曆
來自迪士尼的小東西
讓網頁看起來活潑多了
延伸閱覽:
愛在櫻花翩翩時
版主詩詩所介紹的
Blog時計-米妮閃亮亮日曆